2021 年职称初定申报开始啦!
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
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准入要求的职业,初定时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
学 历 ( 位 ) 和 工 作 年 限 要 求
1.取得中专(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
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或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
级工班,均指毕业 ,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的人员,
可初定员级职称。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的人员,
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
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的人员,可初定
助理级职称。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
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
(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
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 1 年),可
初定中级职称。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注意: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
行相应的职称初定。
具 体 申 报 流 程
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4 月 1
日起,浙江省人才市场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业务实行网上
申报、审核、制作电子证书一站式办理。
申报人员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
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
或登录“浙江人才网—职称评定(http://www.zjrc.com)”在首页选择“大中 专毕业生 职称初 定”,选择受理部门“浙
江省 人才市场”进行申报。
申 报 人 员 网 上 操 作 办 法
申报人员注册、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 规范。
一 、完善 个人信息 和业绩 档案库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
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后,
分别点击进入“个人 基本信息”和“我的 业绩档案 ”菜单,
完成有关内容填写和资料上传,经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
(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1.“我的业绩档案”保存后需经用人单位审查通过后才
可在申报时提取。2.若本单位初次使用本平台,需先由单位人事负责人注
册用人单位账号,登录并通过本平台提交授权委托证明,绑
定单位名称后,本单位申报人员才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现工作单位名称”信息。
二 、职称 申报
申报人员进入“用户中心首页/职称认定” ,选择“大
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选择受理部门“浙江省人才市场”,
查看所有要求后,点击最下方的“马上申报”,进入职称评
审申报页面:
1.上传证件照。照片用于制作职称电子证书,不符合相
应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照片格式应为 1 寸、2 寸白底证件
照,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于 30K 且小于 1M,大于 215*300
(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 0.65 且小于等于 0.8。
上传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承诺页面。
2.签署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
责并作出承诺,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字迹要求清晰,签署成功后
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申报信息”页面。
3.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填报各项申报信息 ,其中“工
作小结”内容为专业工作业绩情况(限 1000 字以内),并根
据用人单位所属关系选择相应的“受理部门”。然后点击
“下一步”,进入“选择相关业绩”页面。4.选择相关业绩。根据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
相应业绩材料。业绩材料要求突出专业代表性,不宜过多过
杂,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完成后点击“下
一步”,进入“上传相关附件”页面。
5.上传相关附件(扫描件)。所有附件确认上传无误后,
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确认提交”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预览所有申报信息无误后 ,点击“提
交”,由所在单位审核并上报。
7.资格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初
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单位盖章后可邮寄到 受理
点。
8.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邮寄地址:杭州市古翠路 50 号浙江省人才市场 201 办公
室,人才服务部收
咨询电话:0571-883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