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文件 |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浙注建〔2008〕2号
关于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 〔200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08年度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代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中的一种,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 “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2日至 4日到所在市建设、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省、部属在杭单位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确认。
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新考生(首次报基础或专业)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7)一份,并提供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老考生(续考)还须提供上年度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收下由考生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等材料,并收取考试费用。请各市于7月10日前将收费确认的考试报名表上报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2008年9月16日至19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现将考试相关附件印发给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报考类别 |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附件3、附件4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附件3、附件5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附件3、附件6 |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附件3 |
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参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按计价格〔2002〕254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660元。
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道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5〕74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3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340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7〕55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60元。
八、联系电话:省注册办:87052842、85050010。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88396765
附件:1.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6.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浙江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甲级勘察设计单位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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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12日 |
省印发考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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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至7月3日 |
网络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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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至4日 |
现场确认(报考条件审查和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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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至19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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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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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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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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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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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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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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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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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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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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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7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7年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7年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6年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7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07年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6年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06年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
专
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4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4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3年 |
8年 |
1989年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2年 |
9年 |
1988年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3年 |
8年 |
1989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2年 |
9年 |
1988年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1年 |
10年 |
1987年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0年 |
12年 |
1985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6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5年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4年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2年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1年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4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2年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1年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1999年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1998年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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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各专业考试的考生)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附件4:(报名时印发给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5:(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92)
3.《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 89-92)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1)
20.《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1.《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1)
2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
2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
24.《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3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2.《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 5229-96)
33.《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
3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35.《孔隙水压力测试规程》(CECS 55 : 93)
3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37.《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79-98)
3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3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4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85)
4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J302-2004)
4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4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
二、建筑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7.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8.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9.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13.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4.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三、设计手册类
1.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2.地基处理手册编委会:《地基处理手册》(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3.桩基工程手册编写委员会:《桩基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
4.《公路设计手册·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
5.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设计技术手册》(路基)。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年。
6.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
附件6:(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 规范和标准
1.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
5.2.2.5与5.2.2.6合并,修改为:5.2.2.5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5.2.2.7条编号修改为5.2.2.6。
2.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
5.3.2.5修改为: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3.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替代《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
二、 设计手册类
1.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及工程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
2.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硫系统设计、建造及运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3.周至祥等编著:《火电厂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
附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工程师
( )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申报类型
省市名称
单位名称
姓 名
填表时间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制
姓
名 |
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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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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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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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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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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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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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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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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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专业累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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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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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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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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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肄、结)业时间 |
专业 |
学制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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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人 员 业 绩 登 记 |
项目名称及规模 |
完成时间 |
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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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考 试
种 类 |
基 础 科 目 |
专 业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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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初 审 意 见 |
审核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上级建设行政、人事职改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准考证编号: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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