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07-03

浙江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文件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浙注建〔2008〕2号
 

关于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建注 〔200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0日、21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届时,考生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2008年度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代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中的一种,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7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 “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2日至 4日到所在市建设、人事(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省、部属在杭单位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确认。
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新考生(首次报基础或专业)还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7)一份,并提供基础课考试通过证明、业绩和职业道德证明;老考生(续考)还须提供上年度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负责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在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必须严格按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收下由考生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和考生签字的“报名表”等材料,并收取考试费用。请各市于7月10日前将收费确认的考试报名表上报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
考生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经网络报名并办理过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2008年9月16日至19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今年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杭州。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现将考试相关附件印发给考生,请考生仔细阅读。具体如下:
报考类别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附件3、附件4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附件3、附件5
注册环保工程师
附件3、附件6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附件3
七、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费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参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310元。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费按计价格〔2002〕254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19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报名及考试费660元。
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道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5〕74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3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340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按发改价格〔2007〕55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收取,参加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2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60元。
八、联系电话:省注册办:87052842、85050010。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88396765
附件:1.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4.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6.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浙江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甲级勘察设计单位
附件1:
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月 12日
省印发考务文件
 
6月26日至7月3日
网络报名
 
7月2日至4日
现场确认(报考条件审查和交费)
 
9月16日至19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2月底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7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07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2007年
专科毕业
1年
2006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1年
2006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4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4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3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2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01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2000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专业
工业与民用建筑
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
2006年
普通大专毕业
3年
2005年
成人大专毕业
4年
2004年
普通中专毕业
6年
2002年
成人中专毕业
7年
2001年
相近专业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
2004年
普通大专毕业
6年
2002年
成人大专毕业
7年
2001年
普通中专毕业
9年
1999年
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1998年
不具备 规定学历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13年
 
 

附件3: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各专业考试的考生)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9.考生在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10.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 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8] 2号)。可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保持不变。
 
 
 
 
 
 
 
 
附件4:(报名时印发给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
1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
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1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8.《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9.《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0.《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2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2.《烟囟设计规范》(GB50051-2002)
2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2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2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2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
27.《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
28.《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29.《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
30.《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
3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J220-2002)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13.《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
1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
 
附件5:(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一、规范、规程类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92)
3.《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 89-92)
4.《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5.《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6.《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1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5.《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1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1)
20.《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1.《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范》(TB 10025-2001)
22.《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
23.《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
24.《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 10035-2002)
25.《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6.《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7.《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99)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30.《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2.《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 5229-96)
33.《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60-94)
3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
35.《孔隙水压力测试规程》(CECS 55 : 93)
3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2000)
37.《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79-98)
3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3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
4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 024-85)
4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J302-2004)
43.《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4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
二、建筑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5.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7.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文本》
8.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9.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13.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4.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
三、设计手册类
1.常士骠、张苏民主编:《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年。
2.地基处理手册编委会:《地基处理手册》(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年。
3.桩基工程手册编写委员会:《桩基工程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
4.《公路设计手册·路基》(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
5.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设计技术手册》(路基)。中国铁道出版社,1995年。
6.铁路第一勘察设计院主编:《铁路工程地质手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年。
 
 
 
附件6:(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   规范和标准
1.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
5.2.2.5与5.2.2.6合并,修改为:5.2.2.5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5.2.2.7条编号修改为5.2.2.6。
2. 《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
5.3.2.5修改为: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3.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替代《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
二、   设计手册类
1.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及工程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
2.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硫系统设计、建造及运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3.周至祥等编著:《火电厂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
 
 
 

附件7: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工程师
(   )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申报类型                 
省市名称                 
单位名称                 
姓    名                 
填表时间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制
 
 
现  名
 
性 别
 
曾用名
 
民 族
 
出生地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身体状况
 
从事       
专业累计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间
 
工作单位
地址、电话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毕(肄、结)业时间
专业
学制
学位
 
 
 
 
参 考 人 员 业 绩 登 记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时间
角色
 
 
 
申 报
考 试
种 类
基 础 科 目
专 业 科 目
 
 
工 作 单 位 初 审 意 见
 
 
 
 
 
审核人: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级建设行政、人事职改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准考证编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