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的放假通知

2008-04-3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

51—3日放假,共3。其中,51为法定节假日,53(星期六)为公休日,54(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2(星期五)54(星期日)上班。 

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在职1428周岁的员工54(青年节)上午放假半天

 

祝各位员工节日快乐!

 

 

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08422